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秘书处通常负责协调和管理日常事务,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:
1、在秘书长领导下,主持研究会的日常工作事务;
2、负责研究会日常行政管理工作,设施设备、办公用具的采购、登记、保养,保证正常的办公秩序;
3、负责研究会工作规划、计划的拟制和各种文件的起草,资料的整理归档;
4、负责与省文化厅、民政厅各相关部门、各行业组织、各省异地研究会及各会员单位的联系,进行上传下达,协调会员单位完成其业务主管部门交给商会的各项任务;
5、负责综合事务部署工作的安排,督促各部门按职责完成工作任务;
6、负责研究会各种活动的组织安排,协调研究会内外关系;
7、负责研究会的财务管理工作;
8、贯彻理事会决定,完成会长交办的其它工作。